澎湃:唐俊芝、刘青海:非洲矿业新规观察④中资矿企需找到政策强制与商业可行性平衡点
  发布时间:2026-08-10   浏览次数:10

资源主权制度化和本土利益优先化直接抬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准入门槛,监管数字化和ESG硬法化则重构了合规体系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大国竞争叠加其上加速了非洲矿业资产重配和供应链分流。四重压力交汇,对中资矿企的影响已从单一维度的税费增加扩展为制度性、技术性和地缘性的复合冲击。以下从四个维度提出应对思路。

一、强化政策监测与动态风险评估

非洲矿业法规的修订频率和突变性在2024至2026年间显著升级,这些国家的共性在于政策变动的可预见性极低、生效时间极短,留给企业的缓冲窗口被急剧压缩。中资企业需要建立覆盖“法律条文—实施细则—案例解读”的穿透式尽职调查体系。

投资前对目标国矿业法典、税收政策、环保要求、本地化条款进行逐项核查,重点识别政府干股动态递增条款、合同稳定性条款的存废状态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的可执行性。运营中依托当地律所、行业协会和使馆经商处构建政策监测网络,每季度更新风险评估报告,对法规修订信号提前预警。合同设计层面,企业应将“政策稳定条款”和“混合争议解决机制”作为标准配置,同时,积极引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信保)的政治险工具以对冲违约风险,并尝试依托中非合作论坛(FOCAC)等双多边政府间框架,为重大项目的稳定性协议提供更高层级的政治背书。几内亚西芒杜项目引入的“争议解决前置程序”——将国际商会仲裁条款与当地法院管辖相结合——为高风险司法管辖区提供了一个经实践验证的方案。中铝在西芒杜协议中锁定的税收优惠稳定机制,亦是可复制的合同范式。

二、深化本地化合规布局

非洲各国本地化要求已从浅层的用工比例下沉为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物理控制和利益绑定,共同指向切断外资矿企“自采自卖”的独立运营闭环。因此,中企的应对必须采取“主动绑定”与“底线防御”相结合的策略。

在“主动绑定”层面,应对策略不能停留在被动满足配额的技术层面,而应转向结构性的利益融合。股权层面,主动对接东道国政府干股要求,参照几内亚西芒杜项目将政府15%干股和15%免费矿权写入合资架构的做法,将合规成本转化为政治保障;供应链上,在核心矿产国投资建设本地供应商生态系统,替代被动应对采购配额的模式;社区层面,效仿西芒杜项目将每年5%收益投入教育等民生领域,将社会许可转化为运营稳定器。将本土加工投资作为获取矿权和维持运营许可的战略工具。如国家电投在几内亚启动氧化铝精炼厂建设、中资企业在津巴布韦部署锂精炼和AI光学选矿设施,均是在政策强制与商业可行性之间找到平衡点的实例。

在“底线防御”层面,面对非洲国家“用资源换产业”的强烈企图,中企决不能一味顺从“全链条转移”,必须警惕帮东道国形成完整自主产业链后导致的技术泄露风险与未来反噬。中企应确立“采选分离、核心留中”的战略底线:在东道国进行选矿和粗炼投资,转移低附加值环节以换取出口配额与运营许可;但必须将稀土分离、锂盐高纯提纯、钴湿法冶炼萃取剂配方等核心技术与高附加值环节坚决留在国内。出海企业必须签署严格的“技术保护协议”,利用我国完整产业链优势牢牢掌控核心利润区。

三、构建与ESG硬法化适配的合规体系

ESG标准正从企业自愿承诺转化为许可证续期、配额分配和市场准入的硬性条件。对中资矿企而言,合规不再是加分项而是生存线。环境维度,洛阳钼业TFM铜钴矿通过余热发电系统降低能耗获国际绿色矿山认证的技术路径具有标杆意义;智慧矿山和绿色电力的投入在降低碳排放的同时直接对冲到南非等国矿业碳排放强度逐年递减的法规压力。供应链追溯上,卢旺达Inkomane平台和几内亚DAMANDA系统的上线意味着非洲东道国的数字监管标准正逐步对齐欧盟要求,企业须提前部署区块链溯源和数字化申报系统以确保矿石来源和出口认证全程可查。规则制定方面,中资企业不能仅被动遵守西方主导的ESG标准,而应联合刚果(金)等资源国推动建立“负责任钴矿开采标准”,通过认证互认打破单一标准的话语垄断,将合规转化为标准制定权。

四、防范大国竞争叠加风险

大国在非洲关键矿产领域的竞争正从“投资份额争夺”升级为“实物供应链分流”和“标准体系排斥”,中资企业在非洲的矿产获取和加工产能面临双向挤压。应对这一叠加风险需要三个层面的布局。一是避免将关键矿产供应过度集中于单一国家。刚果(金)钴出口配额收紧期间已有企业加速在印尼布局镍钴伴生矿加工产能,赞比亚铜矿带的投资权重也应当相应提升。二是探索中—非—欧三方合作框架,以共同问责分散单一依赖的政治风险。利比里亚自由走廊项目中,美国资本与非洲基础设施的结合模式值得关注和研判。三是赞比亚率先允许中资矿企使用人民币缴纳特许权使用费和税款的实践,为去美元化结算和降低汇兑风险提供了可推广的范例。增设海外矿业投资基金、试点人民币跨境结算机制、推动建立钴和稀土期货交易平台,是从金融主权高度对冲大国竞争压力的必要举措。

五、组建中非矿业联盟,避免内部恶性竞价与内耗

在非洲国家集体抬高准入门槛的背景下,中企必须告别各自为战的模式,由龙头企业(如华友钴业、赣锋锂业等)牵头,联合组建中非矿业联盟。该联盟应统一对接非洲资源国政府,统一议价以避免国内企业间的恶性竞价与内耗。同时,可通过联盟形式与非洲国家签订5至10年的长协供货合同,锁定数量和价格,对冲短期波动并保障原料的稳定供应。

六、强化重资产的物理安全与海外权益武装保卫

鉴于部分非洲国家法治建设尚不完善、军阀与黑帮活动频繁,且政府对偏远矿区的管控力较弱,中企在海外经商极易面临资产被抢夺的风险。中资矿企在完善法律合规体系之外,应借鉴国际惯例,探索建立或引入符合规范的海外私营武装力量,切实保护中资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与人身财产安全。只有具备让别人不敢动手的安全自卫能力,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牢牢掌控话语权。

以上六个维度的应对并非各自独立,而是构成了一个应对非洲矿业大变局的系统性“攻防网络”。政策监测与中非矿业联盟构筑了信息预警与联合议价的外部防线,本地化结构绑定与ESG合规提供了深入东道国社会的内部锚点,而大国竞争对冲与海外安全武装保障则构成了中企重资产运营的底线支撑。这多维度的交叉推进共同服务于一个核心目标:在非洲矿业法规系统性重构的窗口期,将合规从单纯的被动成本项,升级为构筑商业壁垒的制度性竞争优势,从而切实保障我国关键矿产供应链的长远安全与韧性。

[作者唐俊芝系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研究生;刘青海系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研究员,双龙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质生产力赋能‘一带一路’新发展研究(24&ZD286)”的阶段性成果。]

 

澎湃报道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68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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