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科技工业处陈锦洪副处长在本课题调研时提到了广东省再生资源发展的几种模式:广州模式、东莞模式、清远模式、开平模式、深圳模式、顺德模式,白云模式,本文结合陈处讲话的部分内容,简单介绍一下其中几种模式。
按统计的口径,广东省县级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67家,网点2326个,销售额49.13亿元,协会3-4个,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100多个。
1、广州模式(政府模式):政府主导,发布了很多个文件,从2005.年穗府办10号文(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到2007年的惠民66条(加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的建设与管理),再到2010年6月,政府令(31号令),明确广州市供销社具体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这个过程中制定了6统一,4规范原则。萝岗区,万绿达市场,番禺区等广州市13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千多家网点收编。2011年2月,广州再次颁布政府令(53令),明确从2011年4月1日开始实施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2、东莞模式:在当地政府支持下,承担部分管理职能,从市到镇成立废品回收公司。这种模式在统一经营方面不可取,可取的地方是分级管理模式,与治安管理合作,3个单位分成。要形成合力,以联席会议的方式,由经贸委牵头,具体实施由供销社。东莞成立再生资源交易中心,东莞回收中心有38个网点,1千多个......,但是操作起来不容易。
3、清远模式:1990年发了文件,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供销社主管,具体实施单位是经贸局。清远模式受资金制约。
4、白云模式:白云区再生资源公司,实行连锁经营,与淘宝公司合作。
5、深圳模式:深圳市侧重循环经济,宝安区的侧重点是供销社实施管理。
佛山该采取哪种模式呢?可否借鉴白云模式?陈处认为,佛山目前没有专业的大公司做这方面的工作,力量不强,可否与天保公司合作,先成立一个公司?这些问题都值得本课题组继续探讨。